2023年12月11日 

第03版:民生

未对危大工程实施专项巡查 兰溪一企业被行政处罚

记者 姜一峰

导报讯 近日,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到反映,称兰江街道兰花路上某建设项目工地在施工期间,疑似存在监理单位对危大工程巡视履职不到位情况。兰江中队执法队员第一时间与建设局工作人员前往现场。

现场,浙江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监理单位无法按要求提供完整的监理巡视记录。方某作为项目总监,起初解释只是忘了纪录,但确有进行巡视。但在执法队员的一再询问下,方某终于承认确实未进行巡视,是自己的失职。

据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简称“危大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生产是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涉及危大工程的安全责任更是不能忽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依法履行安全职责,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提高预防事故的能力,消除安全隐患,预防事故发生。

市建设局于当日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企业立即整改到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二项规定,对当事企业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对当事人方某作出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