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处置畜禽粪污 一养猪场被罚5000元
记者 姜一峰
导报讯 近日,兰溪市水亭畲族乡接到举报,称有人在范坞村违规倾倒猪粪渣,影响周边环境。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和综合行政执法队队员立即赶赴现场调查。
执法队员发现,范坞村一生猪养殖场外围的空地上,堆放着一些畜禽粪污,散发出浓烈异味。经查证,违规倾倒行为正是该养殖场所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从事畜禽规模养殖应当及时收集、贮存、利用或者处置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污等固体废物,避免造成环境污染。
鉴于当事人系首次违法,倾倒面积为4平方米,属于一般情节,执法部门结合相关规定,依法对其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