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运行电子转移联单 一清运公司被罚三万
记者 姜一峰
导报讯 近日,兰溪一废土清运公司因现场转移建筑垃圾未运行电子转移联单,收到了兰溪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开出的3万元罚单。
当天,云山综合行政执法队队员巡查至岩头村姚大湾异地安置搬迁地块时,发现渣土运输车辆开出工地后,工地废土清运公司迟迟未扫码创建电子转移联单,且现场负责人眼神躲闪。执法队员当即查询后台系统,至14时10分通过纸质转移票据共运输建筑垃圾33车,而系统查显示当天只有19单电子转移联单,还有14车建筑垃圾未使用电子转移联单。
在证据面前,现场负责人承认了错误。最终,根据《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有关规定,云山综合行政执法队对该废土清运公司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悉,自兰溪推行建筑垃圾电子转移联单运行管理制度后,建筑垃圾处理过程清晰可见,不再无迹可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