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法院开展今年首次集中执行行动
执行到位金额387.712万元
记者 成 超
导报讯 近日,兰溪市人民法院开展今年首次集中执行行动,集中力量对涉民生、涉企等案件进行重点攻坚,进一步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执行工作职能作用,服务和保障高质量发展。
1月11日晚,15名干警全部集合完毕,分三组前往兰溪各乡镇(街道)进行执法检查。
在潘某与某公司劳动争议仲裁一案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与法定代表人张某联系时,张某表示公司实际控制人是自己的表哥黄某,他是被黄某哄骗担任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随着谈话的深入,张某也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他告诉执行干警,并不清楚公司的经营活动,也不知晓不履行判决义务还将承担相应责任。最终,张某作为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处以司法拘留十五日。
黄某某从事养殖畜牧业,之前因猪瘟导致家养肉猪病死,遂向刘某某借款以周转资金。借款到期后,刘某某曾多次催讨,黄某某总以各种理由拒不偿还,双方因此产生矛盾,后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但黄某某今年再次因猪瘟导致亏损,无法按期偿还债务,刘某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干警调查被执行人财产情况时,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暂无可供执行财产,家中仅有几头黄牛和若干家禽。执行干警及时与双方当事人沟通,经过多次耐心劝说,被执行人最终同意“以牛抵债”,由专业宰牛人来确定市场价格后,再确定抵债价格,案件得以顺利推进。
在毛某与江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一直未找到执行人行踪及可供执行的财产。根据申请“警法联动”,执行干警通过浙政钉将被执行人布控信息情况传送给公安巡特警大队。经过分析研判,当晚,公安巡特警将被执行人抓获。经协商,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利息部分,被执行人一次性将执行款全额支付给申请执行人,案件至此执行完毕。
据统计,本次集中执行共传唤被执行人24人,拘留2人,和解案件10件,执行完毕11件,执行到位金额387.7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