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1月22日 

第06版:城事·市井

因为露天焚烧,他俩分别“领”回了千元罚单

记者 姜一峰

导报讯 “快看,那边在冒浓烟。”近日,兰溪市柏社乡综合行政执法队在巡查中发现,百聚社行政村井头自然村某木板厂南侧50米处的空地上浓烟滚滚,疑似有人在进行露天焚烧,执法队员立即赶赴现场勘察。

现场火势较大,执法队员与村干部迅速展开灭火行动,连续使用四只灭火器后,终于将火源扑灭。经调查,当事人孙某是周边村民,为图方便省事,他将家里堆积的旧木板和落叶放在空地里焚烧。

“露天焚烧不仅会产生浓烟,污染大气,危害群众身体健康,还存在火灾隐患……”执法队员当即对孙某进行批评教育,向其宣讲法律法规、环境污染等方面知识。经过教育,孙某表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保证今后不再违规焚烧。

最终,柏社乡综合行政执法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依法对孙某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我就想烧一下自家田里的秸秆,没想到风大,把隔壁田里的秸秆也烧着了,我真是后悔……”无独有偶,女埠街道民主村村民方某在自家田地里焚烧秸秆,不小心将隔壁田地引着,焚烧面积达700多平方米。女埠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对方某开出了罚款1500元的罚单。

连日来,兰溪各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通过高空监控探头预警与地面网格化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露天焚烧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和全方位整治。同时,联合村级网格通过流动宣传车、农村大喇叭等形式进行宣传,引导村民提升环保意识,自觉抵制露天焚烧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