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兰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前公示
2024-开04号
金华市华尔汽车饰件有限公司向我委提出申请,要求审批2#宿舍楼项目《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该项目位于兰溪经济开发区映月路东侧雁洲路北侧。工程项目建筑占地面积581.60m2,建筑面积6479.37m2,计容建筑面积6479.37m2,建筑规划高度36.95m,建筑消防高度35.45m,地上建筑层数十层。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我委将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23日至2024年2月1日十天,公示地点为金华市华尔汽车饰件有限公司项目现场、兰江导报及兰溪市人民政府网。
如本行政许可直接涉及公民(法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及申请听证等权利。请于公示期内,持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及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明),以书面形式向浙江省兰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申报。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
联系电话:88929672(浙江省兰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公示详见:兰江导报、兰溪市人民政府网
现场公示:金华市华尔汽车饰件有限公司项目现场
浙江兰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