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1月30日 

第04版:民生

“待售车”占了公共停车位 执法部门出手集中整治

记者 姜一峰

导报讯 近日,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云山执法中队队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路边的停车位上摆放着大量的新电动车,直接占用了公共停车位。

1月26日,本报记者跟随执法人员前往老城黄大仙路进行日常巡查,发现在一处停放非机动车的位置上,摆放了大量的崭新电动车。通过询问得知,这是一家电动车行用来销售的车辆。在一旁的另一家车行门口,非机动车停车位上也都停满了待售新车。

在执法人员的批评教育下,两名店老板认识到了错误,主动配合整改到位。

“非机动车停放区域确实用于停放非机动车,但是尚未出售的电动车属于商家的‘商品’,应该摆放在店内,而不是停放在公共的非机动车停放区域。”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云山中队中队长王文轩说,“商品”停进了公共车位,不仅影响周围居民的日常出行,还侵占了公共资源,同时也损害了其他群众利益。

目前,执法人员已就辖区存在的这类情况进行了集中整治。年关将近,人车流增多,行政执法部门提醒广大市民,请文明规范停车,共创文雅兰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