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2023年四季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为加强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等有关规定,现依法公布一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一、杭州九易建设有限公司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案
杭州九易建设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7210159318,地址:营业执照住所:萧山区义蓬街道蜜蜂村;办公地址:杭州众安广场A幢813室,法定代表人:龚成方。
2023年12月4日,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该单位承建的兰溪三江六岸景观提升横山断桥工程项目工地下达《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限期改正指令书》(兰人社改令字[2023]37号),责令该单位于2023年12月7日前按照《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询问通知书》(兰人社询字[2023]50号)的要求报送相关资料,但该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按照指令书的要求进行改正。
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3年12月20日对该单位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行为处以罚款18000元。
二、浙江欣麟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浙江欣麟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1MA29Q3Q983,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兰江街道创新大道1699号(自主申报),法定代表人:金国华。
2023年9月1日、10月12日及19日,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陆续接到多名工人投诉称浙江欣麟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拖欠其工资,经批准予以立案调查,经调查,该单位拖欠28人工资计755303.68元情况属实。2023年11月8日,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该单位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指令书》(兰人社改令字﹝2023﹞30号),要求该单位在2023年11月15日前支付清被拖欠的工资计755303.68元,但该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支付清工资,遂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责令该单位支付:1、章健东、朱霆、王勇勋等28人的工资计755303.68元;2、按照应付金额50%的赔偿金,支付章健东、朱霆、王勇勋等28人的赔偿金计377651.93元;两项共计人民币壹佰壹拾叁万贰仟玖佰伍拾伍元陆角壹分(1132955.61元)的行政处理。2023年11月29日送达《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兰人社监理先告字【2023】000006号),2023年12月6日送达《行政处理决定书》(兰人社监理决字【2023】000005号)。
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八条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决定将被行政处理人以及法定代表人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列入期限为三年。2023年12月11日送达《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事先告知书》(兰人社列告字【2023】4号),2023年12月18日送达《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决定书》(兰人社列决字【2023】4号)。
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