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2月08日 

第04版:乡村兰溪

兰溪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待遇再次上调

于2月份发放到位

记者 姜一峰

导报讯 昨天,记者从兰溪市人社局了解到,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基金筹集和待遇标准有了新的调整。

据悉,新标准从1月1日开始执行。其中,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个人筹集标准从44550元调整为45300元。

另外,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待遇标准也提高了。个人缴费选择高档的,养老金从1050元/月调整为1100元/月,每人每月提高50元;原个人缴费低档的,养老金从630元调整为660元,每人每月提高30元。

据了解,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不同于城镇职工养老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政府帮助广大被征地农民实现“老有所养”的一项惠民政策。兰溪自2013年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待遇正常调整机制以来,先后进行了11次提标。本次待遇调整共惠及全市3600余名被征地农民,调整及补发金额于2月份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