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已成功创建3家省级绿色商场
秉承环保健康安全的经营理念,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
记者 蒋宇欣
导报讯 昨天上午,记者走进兰溪宝龙广场发现,“倡导绿色消费”“环保生活、绿色消费”“远离白色污染”“环保我先行”等提示语随处可见,提醒顾客及商场工作人员节约资源,潜移默化地引导宣传着绿色发展理念。
日前,2023年浙江省绿色商场名单公布,兰溪宝龙广场入选。谈起创建绿色商场的初衷,兰溪宝龙商管公司总经理陈扩军坦言,不仅为开源节流、降低运营成本、增加企业效益,更为将健康、环保、绿色理念传递给更多员工与消费者。
“得益于相关部门的支持与指导。创建期间,市商务局组织政策宣传、集中培训,逐条解读创建标准、要求及时间节点等,让我们有标准可查、有节点可依,并多次上门指导,督促我们开展自查整改。”陈扩军介绍,商场积极做好建筑、照明、空调、电梯、冷藏等耗能关键领域的技术改造,推广使用LED灯等节能照明产品,淘汰高耗能照明设备。同时,引导绿色消费,鼓励销售绿色环保商品的商家进驻商场,多措并举地引导餐饮商户树立绿色节俭的经营理念,并在收银台、扶梯口、卫生间、直梯间等显眼处张贴了各种环保、绿色消费的标识。
绿色商场的“绿”不仅体现在环境设计上,更体现在消费细节中。使用更环保的帆布袋,扫码就能看到农产品的溯源信息,超市里设有绿色无公害食品专柜等引得消费者纷纷点赞。
绿色商场是秉承环保、健康、安全的经营理念,通过整合供应链上下游资源,提供绿色服务,引导绿色消费,实施节能减排、资源循环利用和环保公益等措施的商贸流通企业或场所。近年来,兰溪积极参与绿色商场创建,促进绿色流通发展,打造了一批提供绿色服务、引导绿色消费、实施节能减排、资源循环利用的绿色商场。
自创建工作开展以来,为提高商场参与的积极性,兰溪将支持绿色商场创建政策纳入《兰溪市进一步加快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对首次被评为国家级、省级绿色商场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同时,市商务局积极与创建主体保持常态化联系,指导创建主体围绕基本要求、设施设备要求与管理、绿色供应链建设、实施绿色服务、引导绿色消费和资源循环利用与环保工艺等绿色商场创建条件一一完善落实,确保创建成功。
截至目前,兰溪已成功创建3家省级绿色商场。下一步,兰溪将持续推动绿色商场创建工作,把绿色商场创建作为促进绿色消费、商贸流通领域绿色转型发展的重要举措,不断推动商贸领域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