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暂别江鲜
兰溪三江流域进入为期四个月的禁渔期
记者 蒋宇欣
导报讯 记者昨天从兰溪市农业农村局了解到,从3月1日起,兰溪三江流域正式进入为期4个月的禁渔期,进一步保护渔业资源。
据了解,兰溪市境内钱塘江流域禁渔范围为兰江、衢江、金华江。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实行八大流域禁渔的有关规定,以上区域除娱乐性游钓方式以外,所有的作业方式全部禁止。以上水域已经实行禁渔的,叠加执行相关禁渔规定。禁渔时间从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春季是水生生物生长繁殖的黄金季节,设立禁渔期是对渔业资源的一种保护措施,为水生生物提供更好的繁殖、生长时间和空间,使渔业资源得到休养生息、水域生态得到修复、生物多样性得到保护。
禁渔期开始后,渔政执法部门将开展一系列专项执法行动,联动公安、行政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通过“人巡+技防”的形式,利用无人机、电子眼等开展联合执法、错时执法、电子执法,对重点禁渔水域实行全覆盖巡查,严厉打击禁渔期各类非法捕捞、非法销售行为,管好“人、船、网”,护好一片江。
禁渔期间,市民如有发现违反禁渔规定的非法捕捞行为,可向渔政部门举报,也请市民不要购买、食用非法捕捞的江(河)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