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将电动车电池带回家充电,起火致两死一伤 法院判了
2023年4月7日凌晨,北京市丰台区一小区发生火灾,造成两死一伤,起火系电动自行车电池充电过程中热失控引燃周边可燃物所致,将电池带回家中充电的周某被检方指控犯失火罪。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该案经过一审、二审目前已落判,被告人周某犯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2023年4月6日22时许,被告人周某在丰台区家中北侧卧室桌上给其绿能牌电动自行车使用的锂电池进行充电,4月7日4时许,充电中的电池突然爆炸引发火灾,火势产生大量浓烟,灭火后,消防救援人员从周某家中和楼道内救援出被害人郭某(女,殁年88岁)、黄某(女,殁年52岁)、陈某某。
据了解,被告人周某居住在一栋六层居民楼的一层,距离其家不过10米远就有室外充电车棚。郭某系被告人周某的亲属,黄某、陈某某为居住在六层的一对夫妻。郭某、黄某两人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陈某某经诊断为吸入性损伤、全身多处烧伤等。
经丰台区消防救援支队火灾事故认定,本次事故起火系电动自行车电池充电过程中热失控引燃周边可燃物所致。
丰台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周某法律及消防安全意识淡薄,过失引发火灾造成二人死亡、一人受伤,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鉴于被告人周某自愿认罪认罚,对其予以从轻处罚,故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一审宣判后,周某以量刑过重提出上诉。最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人周某的上诉,维持原判。
据《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