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5月28日 

第06版:创建

文明小课堂

文明是一座城市幸福的底色。培育文明风尚,提升文明素养,既需要部门常态长效的精细化管理,也需要广大市民的自觉行动。严格执法、规范执法、精准执法,是提升办案质效、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重要途径,为打造“新时代典型工业城市”提供坚强保障。

市文明办、创建办推出《文明小课堂》栏目,通过一个个身边案例学习,带您一起增强法律意识,养成文明习惯。

【本期案例】

电动车“飞线充电”一直是城市管理的顽疾之一,不规范、不安全的充电行为不但不美观,还存在安全隐患。连日来,兰溪市兰江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开展电动车“飞线充电”专项整治行动,以实际行动筑牢安全防线。

“私拉的电线和插座没办法自动断电,经常超时过充,容易引起电瓶起火或爆炸。”在丹溪大道沿线排查时,执法队员针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市民进行了劝导,并引导其马上断电驶离,到附近的充电桩规范充电。

近年来,电动车火灾事故时有发生。而电动车车体大部分为易燃材料,一旦起火,燃烧速度非常快,并会产生大量有毒烟气,极易造成人员伤亡。执法队员提醒,“飞线充电”属于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可以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款:“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设置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停放、充电场所和充电设施的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住宅小区、住宅小区以外人数较多的出租户设置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停放、充电场所和充电设施的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浙江省消防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影响消防通道畅通的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或者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充电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温馨提醒】

“飞线”交错盘绕,长期暴露,表皮容易老化,且插线板直接露天放置,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切不可心存侥幸违规“飞线充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