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6月05日 

第03版:民生

家属未及时申报,多领了两个月待遇

兰溪社保中心:养老金属于国有资产,不可冒领、多领

记者 蒋宇欣

导报讯 近日,兰溪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成功追缴一起异地死亡人员多发养老金业务,追回多发的养老金3480元,切实保障了社保基金的安全。

经了解,该参保人员系丽水市松阳县人,在兰溪享受精减退职待遇,于2023年4月死亡。因其长期居住在丽水市松阳县,死亡后家属也未主动申报,社保中心未获取到死亡信息,导致多发了两个月的待遇。

知晓情况后,社保中心工作人员立即前往当事人家中做工作。经过对相关政策法规的讲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说,以及在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的协助下,家属最终同意退还多发待遇。考虑到当事人家庭困难,该中心与家属签订了分期退还协议,同意分期退款,充分体现了人性化关怀。

市社保中心提醒,参保人死亡后,家属有义务及时向待遇享受地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养老金属于国有资产,不可冒领、多领,死亡后继续领取养老金的,需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足额退回多领取的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