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6月27日 

第04版:融媒号 社区

残疾人如何申请办理残疾人证

记者 姜一峰

导报讯 近日,兰溪市民王先生给本报“一峰来信”民声工作室打来电话,称他身有残疾,想申请办理残疾人证,但不知道要准备什么材料。记者就此咨询了兰溪市残联。

据了解,残疾人证坚持申领自愿、属地管理原则。凡符合残疾标准的残疾人,均可向县级残联组织申领残疾人证。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需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因病因伤致残的须提供医院病历、监护人身份证及相关材料(申请智力、精神类残疾人证和未成年申请时须提供)、两寸免冠白底彩照(未成年人提供)等材料。

残疾人证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申请: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残联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浙里办”APP搜索“浙里助残”专区,根据实际情况,点击“首次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变更”等模块。

申请人按业务短信反馈指定时间,到指定的医院(兰溪市人民医院、金华市第二医院)参加评定,评定医师核对申请人身份及递交的相关疾病诊疗资料,按照残疾标准作出残疾类别和等级评定的意见,并将《评定表》反馈至市级残联。对卧床不起(疑为重度肢体残疾且家属无能力陪护)等特殊困难的申请人,可申请上门评定。

对符合制证条件的,在完成制证后,通过邮寄或委托乡镇(街道)残联将残疾人证直接送达申请人。需要注意的是,肢体因病因伤致残需治疗康复1年以上方可申请评残(截肢的除外)。精神残疾除2周岁以下儿童暂不评定精神残疾外,抑郁症需持续治疗2年以上,精神分裂、双向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分裂情感性障碍等需持续治疗1年以上,老年痴呆需有1年以上病程。异地评残详情可致电市残联窗口0579-88927841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