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8月30日 

第02版:要闻

2024年兰溪市人民政府质量奖评选工作启动

最高奖励50万元

记者 陈志恒 通讯员 孙钰莹

导报讯 昨天,2024年兰溪市人民政府质量奖评选工作启动,深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引导、激励全市各行各业加强质量管理,追求卓越绩效,提质增效升级,进一步推动高质量发展。

据悉,市人民政府质量奖是市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奖项。为鼓励创新,同时设立兰溪市人民政府质量管理创新奖。对获得“质量奖”和“质量管理创新奖”的企业或组织,由市人民政府进行表彰和奖励,分别给予50万元和10万元的奖励。

兰溪市行政区域内实施卓越绩效管理,从事产品生产(含农产品加工)、工程建设、服务提供、环境保护、医疗教育的组织,凡符合基本条件的均可申报,并需具备下列条件:在兰溪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并正常运营3年以上。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和浙江省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产业政策要求。实施卓越绩效管理1年以上,并取得显著成效,近3年主要经济指标和社会贡献程度居全市同行业或同类型组织前列,技术、服务和质量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对数字经济新兴产业、生命健康产业和农业,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年限不作要求。积极开展质量创新、标准创新、品牌创新和知识产权创新,特别是在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制造方式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等方面取得成效,创新成果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依法诚信经营,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社会信誉。参评组织上年度的“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应达到A、B类,对规模以下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不作要求。申报组织获得“品字标”品牌企业,予以优先推荐。

需要注意的是,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10月10日,符合条件的企业或组织,可登录市人民政府官网下载申报表格,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市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兰花路801号),联系电话是0579-88967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