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是一座城市幸福的底色。培育文明风尚,提升文明素养,既需要部门常态长效的精细化管理,也需要广大市民的自觉行动。严格执法、规范执法、精准执法,是提升办案质效、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重要途径,为打造“新时代典型工业城市”提供坚强保障。
市文明办、创建办推出《文明小课堂》栏目,通过一个个身边案例学习,带您一起增强法律意识,养成文明习惯。
【本期案例】
近日,兰溪市兰江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队员在巡查至振兴路时,发现电线杆上张贴着一张A4纸,“招聘加入我们”几个大字非常显目,现场未发现张贴人员。在附近小区的围墙上,也发现有同样的小广告,初步统计约有10余张。
通过招聘广告上的电话,执法队员顺利联系上了当事人,要求其将已张贴的小广告限期清除。但执法队员在整改验收时,发现当事人答应清理的小广告仍贴在老地方,随即再次联系当事人。
经执法队员的普法教育,当事人表示已认识到错误,会将张贴的小广告全部清理干净。最终,执法部门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了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树木、地面、电杆、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上任意刻画、涂写、张贴。”
第二十条第三款:“违反本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清除;逾期不清除的,处五十元以上三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