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4日 

第03版:民生

未验收就擅自使用塔吊 兰溪一工地被立案查处

记者 陈志恒 通讯员 邵剑姣

导报讯 近日,兰溪市建设局工作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上华街道一建筑工地存在塔吊设备未验收就擅自使用的情况。工作人员立即下发停工整改通知书,封停起重机械,并立案查处。

调查发现,该项目在完成塔吊安装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未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即投入使用,违反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同时,该项目的起重机械安装公司未按要求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工程档案,违反了《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根据法律法规,可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同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安装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今年以来,市建设局深入开展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检查,通过现场查看设备状况、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全面排查在建工地起重机械使用情况,并对专项施工方案编审、设备资料及安全技术方案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机械设备实体质量等进行重点检查。

截至目前,共检查工地130个、塔式起重机109台、人货梯66台、物料提升机43台;发放局部停工通知书3份、限期整改通知书76份,封停塔吊1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