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后
兰溪允许适当出店经营
记者 姜一峰
导报讯 昨天,记者从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获悉,为活跃经济、繁荣市场,满足群众商家买卖年货的需求,今年兰溪将继续推出“春节前后在规定范围内临时出店经营”便民服务政策。
据悉,1月20日(腊月二十一)至2月12日(正月十五)期间,在不影响通行和安全前提下,允许沿街商家适当出店经营。届时,执法队员将主动上门进行规范指导,商户签订《店外经营承诺书》,遵守“门前五包”规定下即可临时出店经营。
“每年春节前是生意最好的时候,店里的货品多得放不下,这个政策对我们来说真是太好了。”昨天,在市区星辰路上,兰江中队执法队员在为一农特产品商户提前讲解该便民服务政策具体实施方案,商户郭女士笑着回应,“去年我们是第一批签承诺书的,算是尝到甜头了。这下可以安心进货、放心卖货了。”
据悉,今年是兰溪第二年实行“春节前后在规定范围内可适当临时出店经营”便民服务政策。需要注意的是,在放开出店经营后,执法队员依然会加强市容秩序巡查管理,要求经营业主遵守市容管理规定,不得变更经营位置、扩大经营区域,保持周边干净整洁,确保做到便民利民不扰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