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小课堂
文明是一座城市幸福的底色。培育文明风尚,提升文明素养,既需要部门常态长效的精细化管理,也需要广大市民的自觉行动。严格执法、规范执法、精准执法,是提升办案质效、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重要途径,为打造“新时代典型工业城市”提供坚强保障。
市文明办、创建办推出《文明小课堂》栏目,通过一个个身边案例学习,带您一起增强法律意识,养成文明习惯。
【本期案例】
近日,一辆装有沙土等建筑垃圾的外地牌照重型货车,趁着夜色驶入兰溪市云山街道陈家井村某砖瓦厂卸货。由于该车未办理任何相关手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云山中队执法人员当即示意车辆靠边停车接受询问。 经过现场勘验,该车由所在的物流公司安排,在没有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运输沙土等建筑垃圾约28立方米。面对执法人员相关提问,驾驶员一问三不知。 最终,因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行为,云山中队对该车辆所在的物流公司处以警告并罚款9000元。
【法律依据】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一款: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向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后,方可处置。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施工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建设单位、运输建筑垃圾的单位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一)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