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召开城乡有机更新政策新闻发布会
记者 汪雪吟
导报讯 3月14日下午,兰溪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兰溪市城乡有机更新政策新闻发布会。
会上正式发布《兰溪市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安置办法》)和《兰溪市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房票实施细则(试行)》。两项政策将于4月15日正式实施。
发布会上,兰溪市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郑宜兵作主发布。自2021年、2022年相继出台城中村改造及集体土地征收政策以来,全市积累丰富实践经验。此次新政策通过整合既有文件、聚焦现实需求,对征收体系进行系统性迭代升级。政策充分回应群众对宅基地和市场化房源安置的呼声,优化公寓式安置标准,提供实物安置、混合安置等多元选择。此外,政策调整了安置人员资格的认定条件和认定方式,并严格规范违章建筑和“一户一宅”认定,进一步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此次《安置办法》在延续原有框架的基础上,重点扩大宅基地安置适用范围,允许符合条件的城中村安置户选择宅基地安置,促进土地资源集约利用;优化公寓式安置标准,采用按人口的方式计算公寓式安置面积,即以户为单位,在户内保底的基础上,另按每人60平方米确定总安置建筑面积;新增房票安置模式,拓宽房源选择面,支持非城中村的安置户通过房票进城选房,实现跨区域安置。
关于具体的安置方式,此次《安置办法》将其明确为四类:一是宅基地安置,需按统一规划自建房屋;二是公寓式安置,由政府统筹存量及在建房源进行分配;三是房票安置,将安置权益折算为房票,凭票购买商品房;四是混合安置,支持货币与公寓或房票组合使用,灵活满足需求。
房票安置是本次城乡有机更新政策中的新安置方式,它指的是安置户房屋补偿权益货币量化后生成的结算凭证,安置户凭“房票”在指定的一手房房源范围内自由选房。全市范围内多个新开发项目及乡镇在售楼盘将纳入房票使用范围。房票虽不可转让,但使用时不限房屋套数或面积,所售商品房价格严格执行“一房一价”,并附加增值权益,确保安置户自由选购心仪房源。
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兰溪将加强政策宣传与实施统筹,确保群众充分知晓政策内容,推动政策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