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离婚时要求家务劳动补偿金5万
法院:补偿25万!
近日,河南郑州中原区人民法院接到一起诉讼,女方提起离婚诉讼,要求与男方解除婚姻关系,并且要求男方支付她家务劳动补偿金5万元。
2011年,胡女士与王某相识步入婚姻殿堂,并生下女儿小梦(化名)。但婚后,双方在性格、处事方式以及教育理念上的巨大差异日益显现,家庭矛盾不断,争吵成为生活的常态。2022年10月,一次激烈的争吵后,胡女士无奈搬离共同居住的房屋,二人开始了分居生活。
2024年12月,胡女士向中原区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除了要求解除婚姻关系、争取女儿抚养权、分割共同财产和债务外,还特别提出要求被告支付家务补偿金5万元。胡女士认为,在婚姻生活中,自己承担了大量的家务劳动,包括照顾孩子、操持家务等,而被告没有尽到应有的责任与义务,自己的这些付出应该得到相应的认可。
在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围绕财产分配、孩子抚养等方面进行了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分别表达自己在婚姻中的感受及调解意见。在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上,法官依据法律规定,结合双方的经济收入、居住条件、子女意愿等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建议。
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双方自愿离婚;女儿由原告胡女士抚养,被告按月支付抚养费;房产、车辆归被告王某;同时,王某一次性支付胡女士各项经济补偿共计25万,其中包含对她多年来家务劳动的合理补偿。 据红星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