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治理模式
兰溪以公益诉讼之力守护江河堤坝安全
记者 成 超 通讯员 叶嘉豪 章潇丹
导报讯 “以前这里道路破损、车辆乱停,现在经过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依法监督职能部门履职后,堤坝修好了,护栏也加固了。”近日,站在修葺一新的防洪坝上,兰溪市人大代表郭华强向前来回访的检察官感慨道。
去年1月,兰溪市检察院在“兰检12309智检”平台接到线索,反映某路段存在路面长期破损的问题。该院随即启动立案调查程序,通过实地勘察、无人机航拍、调取书证等,查明该路段系防洪坝堤顶道路,因防洪坝倚近村庄,附近村民为图便利长期在堤顶道路上通行、停放机动车辆,致使堤顶破损、塌陷。
“根据相关法规,堤顶道路和上堤道路是堤防管理和防汛抢险的专用道路,原则上不得作为社会交通通道,确需利用堤顶或戗台兼做公路的,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河道主管机关批准。”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负责人范燕表示,根据证据显示,该堤顶未经市水务局批准,不得作为社会交通通道。
就存在的公益受损事实,该院分别向相关部门和属地街道办事处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对辖区内水利工程进行全面排查,及时修复受损防洪坝,排查、整治机动车违规利用堤防堤顶做公路的现象,保障堤防安全。同时,检察官还发现该防洪坝多处堤防护栏链条断裂,穿堤排污管道排出污水至钱塘江流域衢江段河道内,遂向生态环境部门制发磋商函,商请其开展河道排污情况检测,对河道排污口设计及河道水体水质情况进行排查、监测,消除河道水体生态安全隐患。
收到检察建议后,各职能部门依法全面履职,破损堤顶、堤防护栏得到及时修复。市水务局、属地街道办事处联合开展水工程质量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对钱塘江堤防加固工程兰溪段的堤防护岸、排涝泵站、水闸等质量安全进行全面排查,制定堤防运维养护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堤防维护长效机制。针对违规通行、停放机动车乱象,在堤防出入口增设限制通行标识设施、路障,在毗邻村庄的堤坝增设堤后防汛道路并联合开展警示教育,提升公众共同守护钱塘江堤坝安全意识。
针对河道水质污染,生态环境部门对9处穿堤排污管道排水口水质进行检测,同步与市水务局、属地街道办事处协作配合,对衢江兰溪段入河排水口实施“身份证式”管理,河道水质污染问题得到全面整治。
不久前,该案入选省人民检察院、省河长制办公室联合发布的全省涉水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市检察院将持续跟踪关注江河安全,强化公益诉讼检察与落实河湖长制的衔接,以堤防安全保护为切口,通过定期联合巡查、线索双向移送、专项治理行动等,推动构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的立体化治理格局,为守护江河安澜、保障民生福祉筑牢法治堤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