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5月16日 

第03版:民生

投放点仅百米远,却偏要扔楼后——

兰溪这处居民楼习惯性乱丢垃圾何时休

记者 姜一峰

导报讯 “明明有分类投放点,偏要把垃圾扔在后门!”近日,本报“一峰来信”工作室接到兰溪市市民王女士的来电,称虽然小区设置了“两定四分”垃圾分类投放点,但部分居民仍坚持在单元楼后门随意丢弃垃圾,导致臭味弥漫,影响生活。记者调查发现,这个“顽固垃圾角”距离垃圾投放点竟不足百米。

王女士说,黄大仙路172—214号居民楼是一处临街小区,并没有物业管理。实施垃圾分类后,小区附近设置了“两定四分”投放点,但一些不自觉的居民“习惯”了在单元楼后门丢垃圾,即便没有了垃圾桶,依然随手一扔,不愿去投放点丢垃圾。

“这种现象持续一年多了,小区又不是没有投放点,走两步路的事,有些人就是不肯走。”王女士说,小区居民也曾向多个部门反映过此事,但至今没有彻底解决。随着气温不断升高,单元楼后门堆放的垃圾散发出阵阵恶臭,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的生活。

昨天上午,记者在现场看到,王女士所说的这处“垃圾角”,位于该幢居民楼202号的后门,地上放着一个装满垃圾的垃圾桶。有居民告诉记者,原先这里的垃圾都随意倾倒在地上,后来黄湓社区介入,在现场放置了垃圾桶,情况才稍有好转。

黄湓社区党委书记吴燕萍告诉记者,这里原先是一处垃圾池,设置垃圾分类投放点后被拆除,但一些居民的旧习惯却并未改变。为引导居民正确投放生活垃圾,社区曾多次组织人员入户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并在该点位安装了监控,但还是有一些居民的垃圾分类意识较差,时不时往“老地方”乱丢垃圾。

记者注意到,黄大仙路202号距离最近的一处垃圾分类投放点不到100米。投放点分早上和晚上两个时间段,定时定点投放生活垃圾。从时间和地点上讲,还是较为方便的。

近年来,兰溪按照“大分流、小分类”原则,逐步构建起“全品类发力、全链条提升、全领域推进”的垃圾治理体系,实现了城镇“两定四分”模式全覆盖,形成了具有兰溪特色的垃圾分类模式。

行政执法部门指出,根据相关规定,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对应的收集容器,不得随意抛洒、倾倒、堆放或者焚烧。单位、个人未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生活垃圾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个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记者感言:因“百米之懒”贪“一步之便”,背后折射出文明建设的老课题。垃圾分类非“一阵风”,需要执法刚性与教育柔性并举。当前,盛夏已至,莫让陋习发酵成“污染”,更别让文明卡在这“最后一百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