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至12日网上报名
24所公办幼儿园计划招生1537名
记者 姜一峰
导报讯 日前,兰溪市教育局公布2025年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方案,今年全市24所公办幼儿园计划招生1537名,其中城区7所幼儿园招生530名,乡镇17所幼儿园招生1007名。各公办幼儿园在条件和学位允许的情况下,积极推行“长幼随园”政策,尽量解决有兄(姐)已在园就读的二孩、三孩入园。
据悉,今年幼儿园招生分为小班和托班,其中小班1132名,托班405名。小班为相应学区内年满3周岁(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托班为相应学区内3周岁以下的适龄儿童。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办法按新生户籍和父母(监护人)的独立固定住宅房产(100%产权)等情况分为A、B、C、D类生源。户籍、不动产权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取得时间为全市公办幼儿园统一开始网上报名之前即可。
城区公办幼儿园录取按相关部门核查后的信息,根据招生计划按ABCD生源排序分批先后录取:如前一批幼儿录取结束后还有空余学位的,再录取下一批幼儿。如前一批幼儿录取结束后无空余学位,下一批幼儿不予录取。同一批次幼儿根据出生年月按年龄从大到小依次录取。
乡镇(街道)幼儿园招生工作参照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办法,根据区域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尽可能满足本辖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园,以及符合条件的新居民随迁子女入园。另外,经审批合格的民办幼儿园按统一规定实行自主招生,具体招生办法由各幼儿园发布招生公告。
据了解,今年全市公办幼儿园统一报名时间为6月11日至12日。手机端报名可登录“浙里办APP—点击底部菜单栏‘城市’,左上角定位到‘兰溪市’—搜索框输入‘入园’搜索—选择‘幼儿园儿童入园一件事联办’,点‘在线办理’。电脑端报名请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左上角定位到“兰溪市”,搜索“入园”,点‘在线办理’。需要注意的是,新生报名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完整无误。
市教育局要求,在招生中,各幼儿园不得收取咨询报名费;不得跨学期预收费;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不得收取与就读挂钩的赞助费、借读费等。同时,严格执行招生计划,统筹均衡编班,实行阳光分班,按规控制班额。如在招生入学当中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可向电话0579-89010075、88821126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