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要砂就开挖? 这“忙”帮得代价有点大
记者 姜一峰
导报讯 近日,兰溪市灵洞乡综合行政执法队在有关部门移送的一起案件中,发现周某未经许可擅自在辖区金华江灵洞段河道内采砂。
“前几天,我朋友说家里种植需要用到一些土,项目工地附近刚好有砂可以挖,想着运几车肯定没问题,就让人帮他运去了几车,没想到这也违法了。”周某在接受调查询问时说。
经核查,周某利用工作便利,在未办理审批手续取得《采砂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利用挖机采砂,合计采砂量约为288立方米,暂未产生违法所得。这一行为违反了《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在河道管理范围采砂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申领采砂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的规定,已构成未经许可擅自在河道采砂的违法行为。
鉴于周某的总体采砂量较小,对河势稳定、防洪与通航安全、水生态环境等影响轻微,且暂未产生违法所得,根据相关规定,执法队对其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