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7月01日 

第03版:民生

“小过错”获“快改正”

金华市“小过快处”案例在兰溪落地

记者 徐 填 通讯员 张怡婷

导报讯 近日,金华市首例“小过快处”执法案例在兰溪实施,标志着浙江省创新推行的服务型执法举措取得实质性进展。这一举措通过“轻微免罚、首违不罚”的人性化执法方式,实现了执法效能和群众满意度的双提升。

兰溪市市场监管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一家副食品店货架上有两包过期调味料。当事人销售过期食品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应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鉴于当事人系初次违法、货值较轻,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且食品未售出,符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的《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一)》的免罚条件。执法人员随即启动“小过快处”程序,在手机端录入证据,并现场督促引导当事人积极整改,依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现场处理全程不足20分钟,压缩办案时间50%以上。

据悉,“小过快处”模式通过数字化手段简化流程,对轻微违法行为采取教育引导为主的方式,既提高了执法效率,又增强了商户合规经营的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