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年补3万元,惠及更多家庭
兰溪新增一家残疾儿童康复定点机构
记者 吴金泓
导报讯 近日,记者从兰溪市残联获悉,经金华市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联合评定,兰溪市妇幼保健院正式成为兰溪肢体(含脑瘫)康复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至此,兰溪市残疾儿童康复定点机构增至两家,即原有的兰溪市康乃馨儿童发展中心和新加入的市妇幼保健院。符合条件的儿童在机构内接受相应类别康复训练,自付费用可向户籍所在地残联申请补贴,最高每年达3万元。
哪些儿童能享受这一政策?服务对象包括两类:一是本市户籍未满7 周岁的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以及持有残疾人证的7至18周岁各类残疾儿童;二是未享受省外残疾儿童康复政策,且父母双方(或监护人)持有兰溪市居住证或城镇社保连续5年以上的残疾儿童。
两家定点机构分别承担不同康复服务:兰溪市康乃馨儿童发展中心提供智力、孤独症康复服务,地址在李渔路600号;兰溪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康复中心专注肢体(含脑瘫)康复,位于环城西路896号5楼。
补贴标准根据儿童情况细化明确。未满7周岁的残疾儿童、孤独症儿童和7至18周岁低保低边家庭残疾儿童,自付部分在最高标准内按实补贴:视力残疾儿童每月最高500元(年 5000元);听力、言语、肢体、智力残疾儿童每月最高2400元(年24000 元);未满7周岁孤独症儿童每月最高3000元(年30000元)。未满9周岁儿童凭教育部门缓学或休学证明,可按此标准享受。
此外,未满7周岁的听力残疾儿童,若未享受省外政策且未通过基本医保免费配置基本型人工耳蜗,自行植入人工耳蜗的,可在最高70000元内按实补贴(每人限1台);18周岁前植入人工耳蜗的低保低边家庭残疾儿童,术后8年以上需升级体外言语处理器的,可在最高30000元内按实补贴。18周岁及以下肢体残疾儿童接受肢体矫治手术的,最高补贴 12000 元;术后在同一医院康复训练的,最高补贴6000元,每人累计享受不超过 2 次。未满7周岁的低保低边家庭残疾儿童,可享每月800元康复生活补贴(年最高8000元),未满9周岁凭缓学或休学证明也可按此标准享受。
有需求的家庭可拨打咨询电话 0579-88927165了解详情。申请补贴可通过手机端“浙里办”APP办理:搜索“金华浙里助残”进入服务大厅,点击“金儿康”选择补贴申请,如实填报信息并上传材料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