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有声语言艺术规范健康发展
“有声语言艺术”系列技能水平等级评定标准公布
记者 包静怡
导报讯 近日,由国家文旅部中国社会主义文艺学会牵头提出,联合国内有代表性的有声语言艺术家、理论家、教育家、文学家、社会专业组织专家及相关合作机构制订的《现代诵读艺术等级评定标准》《有声语言艺术从业人员技能水平等级评定标准》等5项标准,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等部门审查通过,正式向社会发布,填补了有声语言艺术行业标准建设的空白。
据悉,本次发布的系列标准包括《现代诵读艺术等级评定标准》《有声语言艺术从业人员技能水平等级评定标准》《有声语言艺术准入人员技能水平等级评定标准》《有声语言艺术教育金牌教师/机构星级评定标准》《“全民诵读推广单位”系列称号创建及评审规范》等。
其中,《有声语言艺术从业人员技能水平等级评定标准》,涵盖诵读艺术家、领诵员、范读导师、现代诵读艺术专业教师、现代诵读艺术专业评委、播音员与主持人、演说家、讲解员、新媒体主播、演员、配音演员、编剧、剪辑师、录音师、音响师、作词、作曲、演奏员等22项;《有声语言艺术准入人员技能水平等级评定标准》,涵盖少年诵读艺术家、少年领诵员、少年范读导师、青少儿播音员与主持人、少年配音演员、少年演说家、少年讲解员等7项;《“全民诵读推广单位”系列称号创建及评审规范》,涉及“全民诵读推广单位”“中国诵读名城”“中国诵读之乡”“中国诵读名校”等4项称号。
中国社会主义文艺学会现代诵读艺术专业委员会主席项建新担任本次“有声语言艺术”系列技能水平等级评定标准编写组组长。他表示,此次发布的五大标准,将成为有声语言艺术发展的有力抓手。下一步,将围绕标准的实施,面向全社会开展技能培训、实践展演、考级评定等普及工作,进一步推动有声语言艺术规范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