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经调查核实,部分建设单位在兰溪市多个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以串通报价的方式参加投标,情节严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决定取消浙江聚贤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铭辉建设有限公司、浙江钦为建设有限公司、金华展豪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展驰建设有限公司、浙江众森环境建设有限公司自2025年6月16日至2026年6月15日期间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取消浙江华创环境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华野建设有限公司自2025年6月16日至2026年8月15日期间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取消浙江聚盆建设有限公司自2025年6月16日至2026年10月15日期间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取消浙江柯班建设有限公司、金华市天昊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建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自2025年6月16日至2027年6月15日期间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取消浙江艺百建设有限公司自2025年7月3日至2026年7月2日期间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取消金华市盛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自2025年7月3日至2026年11月2日期间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取消浙江民达建设有限公司、金华博翔园林建设有限公司自2025年7月3日至2027年7月2日期间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取消金华市三日建设有限公司自2025年7月18日至2026年7月17日期间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取消金华市政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自2025年7月21日至2026年7月20日期间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取消金华市成晟建设有限公司自2025年7月21日至2026年11月20日期间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取消金华市恒晨建设有限公司、金华市龙翔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金华市中志建设有限公司、金华龙耀建设有限公司自2025年7月21日至2027年7月20日期间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特此公告
兰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