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5日 

第06版:三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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斩断伸向AI的黑手

近日,中国篮协发布声明,称有人利用AI技术伪造音视频,散布虚假信息,进行人身攻击,挑动对立赚取流量,造成了恶劣的网络舆论影响,对此表示坚决反对和抵制。

实际上,类似的造假事件,如今已屡见不鲜,需要我们引起高度重视。那么,如何避免AI技术沦为消费社会信任的工具,异化为非法牟利的工具?一起来聊聊。

(一)

随着AI技术的广泛应用,使用门槛的降低,利用AI造假的现象也不断凸显。据某专注网络空间安全的机构发布的数据,2023年,基于AI的深度伪造(例如换脸、换声等)欺诈案件较前一年暴增了3000%。而公安部的数据则显示,今年一季度,全国涉及“AI换脸”“AI配音”的诈骗案件环比增幅达45%。

值得注意的是,AI造假现象频发,与其自身的特点密切相关。

比如,门槛较低,不难操作。AI技术已渗透到生活的方方面面,有人说,现在只要一部手机,谁就能AI。也确实如此。生活中,随便翻开一个社交平台,就能看到许多AI教程。比如,用AI 制作一个唱歌对口型视频,只要你上传一张自己的照片即可生成,非常简单。类似“一键生成”的操作,降低了AI造假的门槛,让换头像、换背景、换声音等变得“so easy”。

再如,以假乱真,不好分辨。与传统的一些网络造假相比,AI造假因为使用了更先进的人工智能技术,有的已经到了以假乱真甚至炉火纯青的地步。今年7月初,有人借助AI技术,将多地拍摄的猴群画面进行剪辑拼接,发布“四川峨眉山人猴大战,猴王被当场击毙”的虚假视频。因为视频里还编造了具体人物信息,极具迷惑性,让人真假难辨。

又如,传播迅速,不易查处。AI造假往往聚焦公众关切话题,紧盯社会热点问题,一旦发布即可引发迅速传播,加上其往往有伪装,痕迹隐匿性强,给查处工作带来不小的难度。此前,在上海一女童走失事件中,有团伙利用AI工具,编造“女童曾被丢弃”“女童父亲是继父”等谣言,6天内发布28篇文章,多篇文章点击量超过100万次,追查难度可想而知。

(二)

如果AI造假的背后是成本低、效率高、隐蔽性强、传播迅速等特性在助推,那么,AI造假的动机无外乎炒作造势、利益驱动、恶意误导等。笔者梳理了一下,主要有三个方面。

寻刺激,刷存在感。有心理学者指出,当一个人的自我认同感缺失、情感需求未满足、焦虑或压力无处释放时,会通过博眼球、寻刺激、刷存在感等方式,来证明“自己重要”,以获得他人的认同和点赞,从而带来强烈的存在感、兴奋感、愉悦感。比如,前些天以某汽车品牌展台为背景制造虚假低俗视频的李某,事后就被证实是“为了炫耀个人技术”。

博流量,非法牟利。在当今的网络环境下,庞大的流量往往能带来巨大的商业价值。说白了,“流量”能变现为“能量”“钱量”。因此,众多AI造假事件中,背后往往都有相应的利益链条。这当中,吸粉引流、非法牟利最为常见。比如,有的靠虚假广告直播带货,有的靠作假视频骗退款薅羊毛,甚至还有的靠换脸变声进行敲诈勒索。今年初,某账号利用AI技术剪辑加工央视主持人的新闻片段,推销鱼油产品,半个月内销售额就达6万余元。前不久,广州一买家制作死螃蟹视频,目的就是骗取卖家的赔偿。

泄私愤,寻求快感。有的人遭遇委屈、不公,或对他人和社会不满、产生怨恨时,往往会采取一些过激甚至极端的方式来宣泄情绪、寻求快感。利用AI技术泄私愤的行为,本质上就是负面情绪失控下的“低成本报复”心理。比如,根据昆明警方曝光,今年5月,李某某因与同事意见不合,利用AI技术将淫秽视频中的人脸换成同事的脸,并使用与同事相似的微信号进行传播,严重侵害了他人的名誉。

(三)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治理AI造假乱象,斩断伸向AI的黑手,还需要多点发力、多措并举、多方联动。我们要做的,远不止“不传、不信、不造”这么简单,而是要形成法律、技术、平台与公众的共治合力。

扎紧“笼子”,完善制度。有人说,要铲除AI造假的生存土壤,根本上要靠法规制度。法规制度的“笼子”扎不紧,有人就会钻漏洞,甚至人家钻进去后你还可能“奈何不了他”。我们不仅要依托《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现有法律法规,细化AI造假的责任认定标准,明确生成者、传播者的法律责任。同时,还要加大打击、查处力度,把制度的“笼子”扎细、扎密、扎牢,不留“暗门”。

筑牢“篱笆”,担起责任。作为网络信息传播的关键环节,各网络平台也要筑牢“篱笆”,切实承担起相应的监管责任,以维护健康的网络环境。一方面,要主动走到治理的前沿,通过算法、水印、标识、警示等技术,自动标记可疑内容并减少推荐,守住“第一道防线”,让AI造假无所遁形;另一方面,更要重塑行业生态,从“流量泡沫”回归“价值创造”,压缩造谣者的牟利空间,主动引领积极、健康、向上的传播生态,为网络传播注入正向能量。

加固“护栏”,增强防范。作为公众,一方面要做到“不信、不传、不造”,并积极抵制、主动举报疑似AI造假内容;另一方面也要擦亮眼睛,增强防范意识,提升识假辨假能力,加固自身隔离AI造假的“护栏”,多一层必要的“设防”。

科技当向善,AI须求真。这不仅是技术发展的必然选择,更是文明延续的永恒底线。我们在拥抱新技术,享受其带来的便利和红利的同时,更要锻造规则之刃、锋利监管之剑、厚实防范之盾,筑起一道“硬规则”和“软文明”相融合的防御AI造假的立体防线。

执笔 陈红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