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24日 

第03版:民生

“每天晚上很准时,孩子连个安静的学习环境都没有”

广场舞扰民 居民盼“降噪”

记者 姜一峰

导报讯 “每天晚上七点到八点多,楼下广场舞的音乐就像上班一样准时,我家孩子连个安静的学习环境都没有。”近日,家住兰溪市区新湖香格里拉小区的宋先生向本报“一峰来信”工作室反映,广场舞噪音扰民问题严重影响了居民的正常生活。

在宋先生的指引下,记者来到三江口体育公园中心广场,看到一支四五十人的广场舞队伍边跟随音响播放的音乐跳操,边进行网络直播。音响的音量调得较高,站在50米开外的住宅楼下,音乐声依然清晰可闻。“他们跳得高兴,我们实在受不了。”宋先生说,此前有居民与广场舞队伍交涉,但对方坚称这是“全民健身需要”。“其实,小区附近有扬子江公园,到那里跳环境更好,也不扰民,为什么非要在这里跳呢?”宋先生表示不解。

宋先生的遭遇并非个例。连日来,记者走访市区多个广场舞集中区域,发现噪音扰民问题普遍存在。

在宝龙广场、府前广场、和平公园等地,记者同样发现有多支广场舞队伍在活动。“我们不反对老年人健身,但你们在跳舞时也要考虑一下别人,不能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市民吴女士说,她曾多次下楼与舞队沟通,希望对方将音量调低或换个远离住宅的方向,结果被怼“多管闲事”。

广场舞本身没有错,但当舞者把公共空间当作私人舞厅,把他人的忍耐当作理所当然,再合理的健身需求也会变味。有居民直言,广场舞问题的核心不只是音量,更是心态。在多次投诉与调解中,一种“我的需求优先”的逻辑反复出现——舞者认为广场理所当然属于跳舞的人,音响开大是“正常需要”,别人受不了是“太矫情”。这种只图自己痛快、无视他人感受的态度,让原本可以通过协商解决的噪音问题一次次升级。

一位社区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处理广场舞噪音纠纷时,最难的不是音量大小,而是一部分舞者缺乏基本的公共意识。“你跟他讲道理,他觉得你多管闲事。有的人甚至说,嫌吵你就搬家。”她说,这种“只要我方便,管你方不方便”的心态,正是矛盾久拖不决的深层原因。

记者了解到,针对广场舞噪音问题,国内部分城市已有探索。有的地方推行“广场舞公约”,由社区牵头与舞队约定活动时间、地点和音量标准,并配备分贝检测设备;有的地方推广使用蓝牙定向音响,将声音控制在固定区域;还有的地方将广场舞纳入网格化管理,由社区、物业、志愿者共同监督。有受访市民建议,兰溪也可参考类似做法。

“不是不让跳,而是要规范地跳。定个规矩,大家遵守,矛盾自然就少了。”宋先生认为。

记者手记:健身权需要保障,安宁权同样需要尊重。在“动”与“静”之间找到平衡,既考验舞者的自觉,也考验城市管理者的智慧。而这份自觉的底色,正是一座城市的公民素养——不打扰他人,是公共空间里最基本的底线。希望兰溪的广场上,舞步继续,而投诉渐少。这需要舞者多一份体谅,管理者多一份担当,每一位市民多一份对公共规则的敬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