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信花钱“捞人”被骗20万 兰溪警方千里追赃全额返还
记者 徐 填 通讯员 乔 磊 徐梦帆
导报讯 花钱“捞人”就能免受司法审判?有人敢说,有人真信。日前,兰溪市公安局梅江派出所破获一起“招摇撞骗”案,挽回损失20万元。警方提醒,司法公正不容交易,任何声称能“捞人”的都是诈骗。
蒋先生的亲属因涉嫌犯罪,被外地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心急如焚的他在网络平台结识了方某,对方自称是“国家公职人员”,手握大量人脉资源,声称只要钱到位,人就能“捞出来”。同时,对方还给蒋先生发来了几张“红头文件”和工作证的照片。蒋先生信以为真,前后分两次共向对方转账20万元。之后,方某便彻底失联。
梅江派出所副所长张超恒接到报警后,立即组织专班研判。但由于线索分散、身份模糊,侦办难度不小。张超恒没有放弃,逐条梳理海量资金走向信息,最终锁定嫌疑人方某藏匿于河北唐山。
为防止嫌疑人逃窜,张超恒连夜带队去唐山。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成功将方某抓获。张超恒顾不上休整,连夜乘坐14小时火车,将方某安全押解回兰溪。方某供述,其并无固定职业,所谓“国家公职人员”身份、司法人脉全属于编造,目的就是骗取钱财。得手后,他迅速切断联系,以为就此可以脱身。
方某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后,张超恒没有止步于破案。他同步启动追赃挽损工作,向方某及其家属宣讲法律政策,耐心规劝退还犯罪所得。最终,方某全额退还涉案资金20万元。事后,报警人专程来到梅江派出所,给张超恒送去一面锦旗,表达感激之情。
警方提醒,法律面前没有“关系”可言,行政部门、司法机关办案有严格的法定程序,不可能通过“花钱”“找关系”进行干预。这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方某之所以能行骗成功,正是利用受害人对法律程序的不了解,以及“走捷径”的心理。请大家不要轻信,一旦受骗,及时拨打110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