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要将提成退还公司
兰溪市民诸葛先生来电咨询:他在一家公司从事销售工作。当时,领导口头承诺第一年如果做不起业务,公司每个月会补给2000元业务提成,后来也发放了。不过,因为公司答应交社保却一直未交,因此他申请离职。
离职后,公司表示,公司有文件规定,工作未满一年,需要他将之前每月2000元业务提成退给公司。而实际上自他入职后,公司从未给他看过这样的文件规定。请问这种情况,公司行为是否合法?他是否需要将业务提成退给公司?
专家解答: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同时,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退回业务提成的做法没有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