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驿站

过期的欠条 等于一张废纸吗?

案件概况:

某快递公司老板黄某手里有一张七八年前已经过了诉讼时效的欠条,是前几年办鞋厂的时候,当时有个广州的客户李某给他写的。当时这个李某从黄某处进货,刚开始都合作得很好,于是渐渐有了信任,就在最后一次进18万元货款的鞋子时,李某给黄某打了一张欠条,表示过几天把货款打过来。因为是老客户了,黄某就相信了他。可是后来李某却一直没有打款,黄某三天两头催,李某就一直拖,找各种理由,这笔货款就一直欠着了。后来黄某改行做了快递,生意红火,也就没去在意这张欠条了。刚前两天整理东西的时候突然又翻出来了,时间过了那么久的欠条还有没有用呢?之后黄某委托律师向法院提出了诉讼,事情很顺利,立案之后很快李某收到了法院的传票,他就私下联系了快递公司老板黄某,说先给三万,之后每个月还一万。由此可见,过期的欠条不等于废纸一张,还是有拿回欠款的希望的。

法律解析:

《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律师提示:

1.过了诉讼时效的借条、欠条之类的债权凭证千万不要扔。

2.诉讼有时候也只是一个解决问题的手段,并非是目的。官司赢了不等于问题就解决了,官司不赢也不等于问题没有解决。就像本案例,如果双方私下和解掉,双方都皆大欢喜。

浙江兴茂律师事务所 张丽华律师

2020-09-12 11 11 义乌商报 content_34037.html 1 3 过期的欠条 等于一张废纸吗?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