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问
人大代表问:我市推进的“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对于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与“重要窗口”建设和基层治理现代化的新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存在基层单位思想认识不到位,法律顾问作用发挥不充分,成效不明显等问题。下一步我市将采取哪些措施,进一步深化农村法律顾问机制建设,提升基层公共法律服务能力?
市司法局答复:目前,我市采取“一所对一镇(街)”的结对组团方式,招聘14家律师事务所承担全市450个行政村,94个社区的农村法律顾问服务,顾问律师达140人,实现了农村法律顾问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但在工作推进过程中,还存在基层单位思想认识不到位,法律顾问作用发挥不充分,成效不明显等问题。对此,将从以下几方面开展深化农村法律顾问机制,提升基层公共法律服务能力。
一是加大资源调配力度,优化法律服务人员结构。加大法律资源向农村、弱势群体倾斜力度,改变以前由律师个人“单枪匹马”深入农村的模式,提升为律所整体业务的规划和人力、物力、财力向基层倾斜,有效弥补律师资源不充分、律师个人能力不足等缺点,实现从实力单薄的律师个人服务向实力雄厚的律所团队服务的优化。设定选聘标准,聘用政治素质和职业素养高、法律业务能力强、具有较强社会责任的律师担任农村法律顾问,建立精干、专用、实用的人员队伍。建立顾问律师动态监管机制,如发生律师群众基础差、专业能力不足、沟通不畅等情况及时更换到位。
二是完善工作考核机制,提升法律服务工作质量。推行“司法局考核律所、律所考核法律顾问”的“双重考核”模式,每季度组织一次考核评价,采用律所自我评价、司法所评价、交叉检查、现场检查、查看台账、电话回访等方式,对律所与农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进行捆绑考评,落实跟踪监管。对连续2次季度考评成绩被评为“不合格”的律所,实行末位淘汰制,由司法行政部门终止其继续承担农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并取消该律所当年“评优评先”资格,且该律所两年内不得承担农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通过淘汰“换血”的形式,避免“一村(社区)一顾问”的缺失,同时有效提升法律服务工作质量。
三是延伸法律服务触角,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积极与镇街搭建平台,依托农村法律顾问面对面座谈会等形式,引导村干部树立“有法律问题找法律顾问”的意识。强化业务培训,邀请专业的农村服务律师,结合最新的农村政策和实际案例讲解,进一步提升法律顾问工作水平。采取“线上+线下”全方位的服务方式,实现服务“定时+及时+随时”。“线上”采取五级微信塔群、政府网站、公众号等网上服务平台,开展免费法律咨询和法治宣传。“线下”及时公示村(社区)顾问律师姓名、联系方式,方便群众及时联系进行咨询、接受法律援助等,定期走访村(社区)进行矛盾纠纷化解、普法宣讲、法治体检等现场服务,进一步延伸法律服务触角,提升基层公共法律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