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 商瑞轩
全媒体记者 王婷
本报讯 1月7日上午,义乌市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义乌市税务局上门辅导下,开出我市第一张水土保持补偿费收入电子完税证明,实缴税款14436元,标志着全国四项非税收入划转工作在我市顺利落地。
根据国家有关精神,2021年1月1日起,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四项非税收入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下一步,义乌市税务局将以便民高效为原则,加强部门协作,优化税费服务,确保非税收入缴费服务工作平稳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