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消费者王某在使用热水器时发生了爆炸,导致其左眼球损伤,在医院治疗花费了不少费用。经查实该款热水器虽具备合格证,但构造简单、做工粗糙,商家也未对该款热水器的使用说明及注意事项作出预判并予以明确警示。经调解,由被诉商家赔偿消费者各类费用合计18800元。
【消费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未尽告知义务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的,理应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