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徐先生经人介绍认识一位相亲对象,该相亲对象在一家美容美发店工作。2020年7月,他去该美容美发店见相亲对象,结果被各种忽悠在店里消费了2.5万元。事后徐先生后悔了,认为该店未悬挂营业执照和未明码标价,要求退款。经现场检查发现该店因刚转让尚未办理营业执照,涉嫌无照经营并依法立案查处。经过调解,商家同意退还消费者1.9万元。
【消费提示】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消费者也应注意理性消费,切不可为了所谓的“面子”盲目冲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