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媒体记者 林晓燕
本报讯 8月3日从市人社局获悉,备受关注的《浙江省高层次创新型人才职称“直通车”评审办法》(以下简称《“直通车”评审办法》)将于本月20日起实施。
据了解,《“直通车”评审办法》近日由省人力社保厅印发,旨在探索完善特殊优秀人才认定标准,进一步畅通高级职称直接申报渠道。从内容上看,此次新政共14条,坚持以能力、业绩和贡献为导向,遵循社会认可、业内认同、特殊评价、简便快捷的原则,对参加职称“直通车”人员范围、申报标准、评审程序等作了规定。
◉申报范围
《“直通车”评审办法》适用于我省在数字经济、高端装备、航空航天、生物医药、前沿材料等重点产业领域及我省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中取得重大基础及应用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等标志性业绩的人才;在“揭榜挂帅”中攻克关键核心技术的人才;引进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以及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
◉申报评审条件
《“直通车”评审办法》对直接申报正高级、副高级职称的条件进行了明确,分别从主持科技项目、授权发明专利、成果转化应用、行业标准编制、科学技术奖项等维度提出硬性申报条件。对难以用硬性条件衡量,但确实在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等方面解决卡脖子问题的特殊人才,采取业内专家举荐制。对解决关键核心技术上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可直接申报相应高级职称。
另外,为避免重复评价,对列入省级以上重大人才工程的高层次人才可直接认定相应高级职称。
◉申报评审程序
根据新政规定,申报评审程序为个人申请、单位及人力社保部门审核推荐、评前公示、常设评审组织评审、省人力社保厅公布。明确申报评审在“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上进行。
◉注意事项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直通车”评审的,一般应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所在单位暂无空缺岗位,若符合特设岗位申报条件的,可申报“直通车”评审。自主评聘单位按规定自行组织“直通车”评审。
这几年,从中央到省里,都结合新形势新要求对职称改革工作提出了要求,义乌积极响应并立即行动起来。2018年,义乌全面启动企业“直评”工程师工作,首次面向企业人才推行“直评工程师”制度,打破学历、资历、职称外语、计算机和论文等限制条件。2019年,我市对“直评工程师”制度在原有基础上进行再升级,使门槛更放宽、标准更精准。比如,将继续教育要求从“三年”改为“参评当年”;为拓宽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新增加相应条款等。
从已发布的《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容来看,需要提醒的是,今年职称申报与评审在“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上进行。专业技术人才需及时更新个人业绩档案,实现职称申报、受理、审核、评审、公布、发证等一网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