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媒体记者 林晓燕
时值暑期,不少家长都会选择送孩子去各类校外培训机构,有学舞蹈、乐器、棋类等艺术的,也有进行学科类辅导的。
近段时间,市执法局下属各大队联合多部门严查违规办学等行为。在此,执法部门提醒广大家长,要合理安排孩子的暑期生活,违规开办的校外培训机构,千万不能去。
暑期也是防蚊产品畅销季。为规范经营,执法队员通过强化检查和宣传等举措,提醒消费者要提高警惕,不能购买不符合规定的蚊香、驱蚊液等商品。
违规开办的校外培训机构,不能去
为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秩序,近日,市执法局廿三里大队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对辖区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检查。
检查中,执法队员发现某小区居民楼内有人正在进行学科类教育培训。经调查,该培训机构在未取得民办教育办学许可证的情况下,于今年3月份开始培训活动。期间,共有4名老师对23名学生进行学科类教育培训,共计收费4万余元。
针对上述情况,联合检查组向该机构负责人黄某发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止办学并退还所收取的培训费用。市执法局廿三里大队依法对该培训机构的违法行为予以立案查处。
“在‘双减’后,我原来的培训机构注销了。后来有人来联系想让孩子参加培训,我就抱着侥幸心理私下办起了辅导班,没想到被查到了。”黄某悔不当初。
执法队员提醒广大中小学生家长,要为孩子合理安排暑期学习,自觉抵制相关违规培训行为。
标签不符合规定的蚊香,不要买
近日,市执法局北苑大队在对辖区超市的例行检查中,发现有商家涉嫌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蚊香。从现场来看,该蚊香包装印刷的有效期为3年,与中国农药信息网上登记的两年有效期不一致。
按照《农药管理条例》,用来预防、控制蚊、蝇、蜚蠊、鼠和其他有害生物的一种物质或者几种物质的混合物及其制剂,属于农药范畴,需通过农业农村部门审查、批准、登记后方可上市销售。
“农药经营者不得采购、销售包装和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农药。”上述商家的违规经营行为违反了《农药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执法队员依法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并作出相应处罚。目前,当事人已将该款“一扫光”蚊香下架处理。
执法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在选购驱蚊防蚊类产品时,除了挑选正规厂家生产的产品外,还要仔细查看是否具有农药登记证号、外包装的标签是不是符合规定。而广大超市、有关商店经营者在经营卫生用农药过程中,要严把销售产品准入关。如果产品的标签、说明书标明产品具有防蚊驱蚊功能,该产品依法应当取得农药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