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群言堂

南腔北调

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近年来,有些店铺面包和糕点越来越贵,与此同时,有的烘焙门店一天丢弃的面包能装满一麻袋,有的报损率超过50%。面包店的浪费现象相关话题再次冲上热搜,引发热议。

短评:对粮食进行精加工,把日常的吃变成人们的一种享受,既符合生产的目的,也合乎人们的天性,所以烘焙店对面包和糕点的质量精益求精没有错。但是,精益求精不意味着就可以浪费。精益求精不应只停留在面包、糕点的外观上,更应体现在营养价值等内在品质上。对在加工中出现外观瑕疵的面包、糕点,不妨打折出售,何必要一扔了之呢?浪费是极大的犯罪。从道德层面讲,浪费粮食,与我们民族的价值观是背道而驰的,是对农民劳动成果的不尊重,是要受舆论谴责的。一个千夫所指的商铺,能持续兴旺吗?加工食品,先从珍惜粮食做起吧。

本月起,新修订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开始实施。新规规定,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情节严重的将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新规出台后,有快递员称,业务量狂增十几倍,最担心被投诉。

短评:新规出台,快递业务量猛增,折射出了用户对快递不送货到家的苦恼和对新规实施后快递送货上门的期待。毋庸讳言,快递送到家,在不增加快递员的情况下,与放在驿站相比,会增加快递员的劳动,快递投送效率可能受影响。但是,不要忽略,新规是在未经用户同意的情况下,对擅自投送到驿站等行为进行处罚的。如果快递员以电话及其他方式联系了用户,征得用户同意后把货放在驿站,是不在处罚之列的。再严密的制度也需要人们去善意地执行,再好的业态也需要供需双方共同维护。从友善的价值观出发,快递员投送前征询用户的需求,用户体谅快递员的辛苦,双方是可以在快递的送与收上达到和谐的。关键是相互尊重与体谅。

日前,一段湖南湘潭某小学教师因一学生做不出数学题目,便扯其头发、掌掴、辱骂。殴打辱骂学生的视频在网络传播。当地教育局当晚通报称,视频内容属实,已暂停涉事教师工作并责令其接受调查,同时安排专业人员对学生进行心理辅导,后续将对涉事教师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短评:此种行径,师德可在?何以为人师表?学习的过程,就是纠错的过程。这名老师为什么就不允许学生出错呢?难道这名老师读书当学生时就没有出过错吗?如此苛刻之人,如何能伴随孩子成长?这样的人当老师,会给多少孩子留下痛苦的回忆与心理阴影?当然,殴打学生,已不仅仅是师德问题了,其违法性质显而易见。这名老师为人师是不合格的,但是,作为反面教材还是很有价值的。让其离开教师队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对师德建设及提高广大教师法治意识,都大有裨益。

某公司通过员工袁某的手机号注册了一个微信账号。此账号交另一员工刘某使用。刘某对账号进行了实名认证,后又私自变更账号密码和昵称。公司与刘某解除劳动关系并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刘某立即停止使用涉案微信账号、解除该微信账号的实名认证并配合变更微信账号密码及重新绑定到指定的手机号等。广州互联网法院一审认定刘某行为侵害了公司就涉案微信账号所享有的虚拟财产权益,判决支持公司的诉讼请求。日前,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短评:企业微信账号,是企业对外交流的窗口,也是聚集资源的吸铁石,甚至直接就是企业的无形资产。由于虚拟的性质,有时人们对其归属认识模糊。其实,微信账号就好比是线下的工具,不可能是谁使用就一定归谁所有。员工袁某是按公司意图注册的微信账号,账号当然归公司所有。至于刘某使用及修改账号密码、昵称的行为,都不影响账号的归属。保护虚拟财产,有时就是保护实体财富。互联网思维,当代企业不可或缺。

眼下,一种被称为“盲盒社交”的交友形式出现在网上。参与者以年轻人居多。“盲盒社交”的参与者事前互相不认识。有参与者认为有收获,结识了不少新朋友。也有参与者表示在此活动中遇到了不礼貌的人,很不愉快。

短评:朋友,既可以是自己的左膀右臂,也可以是自己情感的港湾,朋友多了路好走。处于家庭、职场封闭圈中的年轻人,想通过更多的途径、更灵活的方式结识更多的朋友,这无可厚非。需要注意的是,交友最忌盲目,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作为一种趣味,参与“盲盒社交”的年轻人事先不了解其他参与者的基本情况,系此种社交的规则使然,但是,活动的组织者,要对参与者的安全负责,这是于法有据的,是一种组织责任与义务。其若不尽此责任,不履行此义务,由此造成不良后果的应受法律制裁。年轻人参加“盲盒社交”,无法选择社交对象,但可以选择可靠的组织者,这是避免浪费时间、金钱,确保安全的关键。

近日,北京市民俞先生为一件事烦恼:邻居在自家门边安装了一个摄像头。由于两家紧挨着,这个摄像头同时也覆盖到了俞先生家门口。俞先生觉得自己在他人监视之下别扭,可是摄像头安在邻居家,邻居似乎也有理。不过俞先生心里还是疙疙瘩瘩的。

短评:摄像头安在自家门上,似乎不关他人的事,但是,若较起真,搬出《民法典》来,俞先生还真能维权。《民法典》规定,“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看看,法律规定得清楚而严格。但是,不要忘记民事活动的自愿原则。如果征得邻居同意,安装摄像头是不侵权的哟。所以,邻居互谅互让,才是和睦相处之道。法律要讲,情理也管用。

2024-03-08 11 11 义乌商报 content_435880.html 1 3 南腔北调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