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我公司中标承建的苏溪镇高塘路(镇前街-大陈江)市政工程,现已竣工。决定撤销苏溪镇高塘路(镇前街-大陈江)市政工程项目部,进行相关债权债务清算登记阶段,希相关债权债务人自登报之日起,15天(自然日)内到我公司总部(义乌市后宅街道群英路111号,联系电话:0579-85110586)进行登记核实,逾期不予办理。
特此公告!
浙江川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