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乃强
龙游历史上多有为人正直、为官清廉者。明万历十六年(公元1588年)举人祝万宁,就是一个代表人物。
祝万宁,字安卿,县城祝家巷人,与祝致和同族,可见当时的祝家巷祝氏可谓人才辈出。祝万宁中举人后,开始时任封川县(在今广东省)知县,后又调高要县。民国《龙游县志·祝万宁传》说他:“初任封川县知县,清介有风,裁以最,调高要”。“清”是清正、清白、清慎的意思,也就是清廉;“介”就是狷介,按《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就是“性情正直,不肯同流合污”;“风”就是风骨,“有风”就是有风骨,有主见,敢于坚持自己的意见,不盲从。“清介有风”可以说是很高的评价了,一般人是很难做到的。正因如此,在上级对他进行“裁”(考核)时,能得到“最”的评价,也就是最高等级,并因此调任高要县(也在今广东省)知县。
对于祝万宁在高要县的政绩,民国《龙游县志》卷十八《人物传·祝万宁传》如此记载:
时采使横行,力为裁制,惠政良多。未几,海上获福建商船,以倭报。当事者檄万宁覆讯。监司嗾之,“必无没吾功”。万宁曰:“奈何杀人以自树乎?”竟辨其冤。两县士民追思不忘。
高要县知县在当时来讲可是一个肥缺,因为高要濒海,商业经济比较活跃,也有丰富的土特产,特别是那有名的端砚就出产在高要。如果善于经营和盘剥,是很可以捞一把的。因为高要出产端砚,因此中央政府派有“采使”负责采办。这些采使大多由太监担任,仗着自己的特殊身份,往往对当地官员和百姓百般刁难、敲诈勒索,地方官如果和他们沆瀣一气,也能为自己谋取各种利益。但祝万宁却对他们“力为裁制”,这对老百姓来讲自然是“惠政良多”,对他个人来讲却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不但得罪这些中使,也失去不少谋利的机会,弄不好还要受到中使们的诬陷和迫害。
明朝万历年间,正是倭寇为害最烈时期。所谓“倭寇”,就是骚扰抢劫我国沿海地区的日本海盗。抵抗和剿灭倭寇,成了当时沿海地区官员的重要责任,也成了不良官员谎报军功、谋取利益的手段。当时就有人把在海上截获的福建商船作为倭寇上报,希图获得奖励。上级命令祝万宁负责讯问核实,有的官员就嗾使祝万宁把福建商人当作倭寇上报以冒功。在事关福建商人生命财产的大是大非面前,祝万宁充分显示了“清介有风”的本色,作出公正判决,为商人辨明冤情。“奈何杀人以自树乎?”义正辞严地拒绝了这个肮脏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