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吴明良)近日,区市场监管局开展青团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此次行动,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青团经营户进行全面排查,并详细分类登记。对于销售预包装青团的商超和小食杂店,重点检查生产日期、供货方资质证明、进货票据以及产品合格证明等相关材料;对于现场制售青团的餐饮单位、农贸市场摊贩,着重检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现场制售环境、食材储存条件、食品标签标识、艾叶及馅料来源等内容。
检查过程中,7 家销售青团的经营户因存在索证索票不全、从业人员健康证超期未检、青团未标示生产日期、青团贮存条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被当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商家立即整改。同时,执法人员督促所有经营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采取有效食品安全措施,确保清明期间青团食品质量安全。
截至目前,该局已出动执法人员 43人次,执法车辆 16 台次,检查辖区预包装青团食品销售经营户64家和现场制售餐饮单位19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7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