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观点
相关部门不妨多听听当事群体的意见和建议,在审慎考虑的情况下,将选择权交给他们,并出台措施护航,最大限度利用公共资源服务公众,而不是单靠设置年龄门槛以规避风险。多亲民体验,多科学论证,真正实现社会治理和改善民生相扶相携共同向前。
近日,舟山有市民反映,当地65周岁以上老人不能骑行公共自行车。据公共自行车管理方回应,舟山在2009年引入公共自行车时,明确注册用户年龄上限为65周岁,延续至今。设置年龄限制主要是考虑到老年人普遍反应能力和协调性欠佳,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更大,目的也是为了保护老年人的安全。
——5月29日浙江在线
对此,网友们评论各异。有网友表示:平台的做法也可以理解,毕竟老年人骑车发生事故,平台可能也要担责。但也有网友指出:“只要平台提供安全、合规车辆,骑行过程中发生事故,理应由其本人自负”“以后65岁退休,退休后就不让骑公共自行车,这不合适”“限制老年人骑行可以,但年龄至少要再放宽一些”。
据了解,目前国内推行公共自行车的城市中,对使用者年龄限制并没有统一标准。南京市曾为公共自行车管理条例举行过听证会。会上,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能否租赁、骑行公共自行车成为讨论的焦点。最终,“70周岁以上老年人不得租用公共自行车”的限定条款被删除。杭州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了上路骑行的年龄下限即12周岁,但没有规定上限。不过杭州市公交集团公共自行车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企业从顾客人身安全的角度出发,规定公共自行车的租用对象为12周岁以上至70周岁以下。
公共自行车因其低碳环保、绿色出行的特点,目前已成为各地解决环境污染、交通拥堵等“城市病”的有效手段。此外,公共自行车也是国家倡导的低碳发展规划框架内的一项惠民产业。既然是惠民措施,公共自行车具有公共服务性质,理应尽可能服务于更多公众,也就是我们说的“普惠”。
据报道,截至2022年底,舟山市有22.42万名65周岁以上老年人。不管是锻炼还是日常出行,这些老年人对公共自行车都有使用需求。笔者以为,公共自行车既然是惠民产业的一项,应该是尽可能地,也就是更有效、更全方位为社会所有阶层和群体提供服务。如若因为安全问题,就将数量如此庞大的老年群体排除在公共自行车使用群体之外,在管理上便会陷入“一刀切”的尴尬。因此,如何才能让惠民措施更“惠民”、更“普惠”值得探讨。
一方面,政策推出前要经过调查研究、科学论证。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我国老年群体的身体素质也不断增强,老年人骑行环游中国甚至进藏者有之,老年人爱上轮滑及其它极限运动者有之。可以说,多数65岁以上老年人仍有正常骑行自行车的能力。如果只是一味地禁止65岁以上的老年人骑公共自行车,这显然不妥。
如果仅以“一个人年龄大了,反应不过来,可能导致交通事故”作为理由,那么我们是不是同样有理由怀疑:少年人年少轻狂、年轻人较易冲动、中年人压力过大……诸如此类,不是都有可能在情绪的影响下造成交通事故?
另一方面,政策推出时也可参考相关规定、差异管理。法律规定,汽车驾驶证的最高年龄为70岁,自行车反倒65岁就不能骑了,这显然有点说不过去。当然,为了安全起见,年龄达到70周岁以上考驾照也是有条件的,比如会有记忆力、判断力、反应力等能力测试,并且需要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提交体检证明,满足条件方能持证、考证、驾驶机动车上路。那对有需求的老年人,是不是也可以自己提出申请,比如定期提交健康证明,签署骑行免责声明等方式,再经审核通过后解锁公共自行车租借功能呢?
笔者建议,有关部门不妨多听听当事群体的意见和建议,在审慎考虑情况下,将选择权交给普遍的“他们”,并出台措施护航,最大限度利用公共资源服务公众,“普惠”于民,而不是单靠设置年龄门槛以规避风险。多亲民体验,多科学论证,真正实现社会治理和改善民生相扶相携共同向前。
□晏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