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执法通

诸暨

一司机网购假证跑网约车,被查

导报讯 近日,诸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开发区中队在市区仁爱路开展网约车执法检查时,依法拦下一辆浙DDM×××号牌的小轿车。

执法人员现场核查时发现,姚某出示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经交通运输部官方系统比对核实,证件编号不存在,被认定为假证件。

面对执法人员的询问,姚某如实交代了违法事实。他表示,自己无法通过正规渠道取得从业资格证,为快速通过某平台客户端资质审核、从事网约车营运获利,经朋友介绍,他花费1350元在网上购买了这本伪造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并在某平台注册账号接单。

案发当天,姚某通过某平台客户端,在暨阳街道朝五相村路段接到一名乘客,计划前往诸暨宝龙广场。“我还以为网上买的证件就是真的,谁知道是假的啊。”姚某说。

据执法人员介绍,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使用伪造、变造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结合姚某违法情节,诸暨市交通执法部门依法对其作出罚款处罚。

此外,姚某买卖、使用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目前该案所有线索已正式移交公安机关,姚某或将面临进一步法律追责。

诸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相关负责人提醒,网约车驾驶员必须通过参加全国公共科目和区域科目考试,取得合法从业资格证后方可上岗,切勿心存侥幸网购、使用假证。一旦被查实,不仅面临罚款、行政拘留等处罚,还会纳入行业失信名单,影响后续从业及个人征信。      

□通讯员 赵国彩

2026-03-25 诸暨 6 6 交通旅游导报 content_612256.html 1 3 一司机网购假证跑网约车,被查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