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 日前,磐安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取证发现,3月9日10时9分,白某驾驶车牌号为渝DP72××的四轴载货汽车,在316省道永康方向K202+220路段涉嫌故意逃避检测。
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九条,货运车辆行经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区域时,应按交通标志、标线行驶,不得采取超低速行驶、急刹车、多车辆并排、首尾紧随等方式逃避检测。白某的行为已构成违法。
鉴于其违法行为系本年度初次被查处,且未造成堵车、事故等危害后果,磐安县交通运输局依据《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认定违法程度较轻,对白某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通讯员 张傲 伊心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