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戚家骐
我退休不久,应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之邀,参加了心理咨询小组的服务。
在心理咨询活动中,到看守所对那些已犯了错的青少年进行帮教工作,我印象最深。
第一次参加这工作之前,我曾思考:他们年纪轻轻,究竟是什么原因驱使他们干出那害人害己的蠢事呢?我们应该怎么帮教?我们的责任是什么?
那天下午,我与关工委的领导和司法系统的几位老干部来到了市看守所一间会议室。我们两个人一组,等待着与帮教对象见面。会议室鸦雀无声,不一会儿,几位管教所的同志,押了十几位帮育青年来了。他们戴着手铐,低垂着头,排着队,个个神色呆滞。我不觉心中一颤:看上去都只不过十六七岁,个子也都高高的,有的还稚气未脱,怎么会走上犯罪的道路?他们被打开手铐后,有三人来到我们桌前,我们请他们坐下。他们战战兢兢坐下后,我们就先一个个问了他们的姓名、年龄和从哪里来的。然后询问了他们进看守所的原因。
这几个孩子几乎都是初中没有毕业就辍学了。因为当地贫困,他们想到外面闯荡,赚轻松钱。有的是父母亲在外打工,就独自出来了;有的是经朋友介绍,才出来的。但因为一无学识,二无技术本领,又怕苦怕累,找工作自然很困难。慢慢地滋生了懒隋、贪婪、不劳而获的思想。不久就产生了扒窃、入室偷盗、聚众群殴等严重违法行为。
我们指出了他们错误行为的严重性:这既给自己的人生、家庭造成了巨大的危害,也给被害者及家庭产生了经济上的损失和心理上的创伤。他们已经在“白纸”上染了污点,但现在努力改正,还是有前途的。教育他们应该认罪服法,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应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他们纷纷表示接受,有的还流下了悔恨的眼泪。我们谈了整整一个下午,他们走出会议室时,又戴上了手铐,有的还回过头来,用那无奈和焦灼的眼神看着我们,我知道他们的内心是复杂的。
我走出看守所的大门,阳光灿烂,一片蓝天。树上的小鸟在“叽叽喳喳”地欢快歌唱,有的还在相互追逐,自由自在地飞翔,而我的心情却是沉重的!
我坐在车上一直在思考:这些青年刚踏上社会,就进了班房。这当然主要是他们的责任,但我们家长、学校和社会是否也有责任呢?
记得一九八九年暑假快结束前的一天,县里的一位领导来找我,说有一个孤儿要放在我们学校读初中,希望学校能考虑和安排。因为这孩子是个刚出生就失去右手手掌的残疾人,狠心的父母亲丧尽天良,半夜里把他丢在镇政府门口,一丢了之。政府花了一番周折,也无法找到他父母亲,最后只能由政府设法抚养。现在他已经小学毕业了。我们一口应允下来,一定尽心尽责培养他,并把他安排在一位优秀班主任的班里。在初中的三年里,他能认真听班主任老师的教导,和同学们打成一片,努力学习,参加班级里的各项活动。学校也当然免去他的学杂费,并提供助学金,凡他活动需要的经费也全部由学校承担,同时经常与他交流,了解他在思想上、学习上和生活上的情况。对他的不良习惯和品行,我们也及时教育批评。确实,他的在校表现还是不错的。
三年,一眨眼过去了,根据他的具体情况,他决定不再升学,参加工作,就此我们失去了联系。真想不到在一九九六年的一天,我突然得到了一个信息:这个学生因犯罪已经被抓了,而且罪行很重,不久即将审判。我后来了解到,他踏上社会后曾多处寻找工作,但就因他是残疾人,一般企业都不愿意收留他。时间一长,他成了社会上的流浪儿,经济上缺少来源,就从扒窃发展到抢劫,最不应该的是他还强奸了数名少女,这是难以赦免的滔天大罪!一天中午,我在用餐时,一位老师悄悄地告诉我, 那个学生今天上午已押赴刑场枪决了。
我坐着呆想了很长时间,内心是颤抖的!我想,如果我们社会能容纳他,让他找到一份工作;如果他毕业后,我们学校仍能与他联系、交流并仍给予教育、帮助;如果有关部门也助他一臂之力……我想他也不至于会是这样的结局。但世上没有“如果”,这个最先被狠心的父母抛弃的婴儿,最后还是令人悲哀地走上了自毁的道路!
二00四年的暑假,我在招聘新老师时,有一位师大毕业的青年来应聘。我看了他的简历和其他材料,又跟他作了较长时间的交流。在有了深入的了解后,我知道他热爱教育事业,有奉献精神,有一定的业务水平,但家庭却比较贫困,于是我决定录用他。这时旁边一位我校的干部拉了拉我,要我到一旁去,对我说:“他右手少了两个指头,能上课吗?”我笑眯眯地对他讲:“我早已看到了,这不会影响上课。这是个好青年,我决定用他。否则,对这位青年是不公平的,对他的打击会很大。”后来我退休了,经了解,这位青年教师很争气,工作很努力,并多次评为优秀教师。我们的一个正确决定,给青年提供了一条光明大道,我的内心是欣慰的!
要帮教那些失足的青少年改邪归正,让他们能选择正确的人生道路,热爱劳动,自食其力,这就需要我们的家长、学校和社会都关心他们,教育他们,帮助他们;而对于那些因身体有恙的残疾人,我们更应该奉献爱心,千万别歧视他们,否则就有可能影响他们今后的发展,甚至于毁了他们的一生。
这就是我们大家应该肩负起来的责任!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