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环保部门清废净土护环境
记者 徐桢瑾
编者按:为深入推进“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平安三率百日攻坚活动,本报特别开设“我的努力 您的满意”专栏,集中宣传近年来兰溪在社会治安、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方面取得的成效,最大限度让全市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平安创建带来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导报讯 今年来,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积极开展“清废行动”、打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行为等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全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工作,加强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取得显著成效。
截至目前,市生态环境分局共立案查处固体废物案件33起(其中危险废物17起,一般固废16起),罚款金额96.39万元。
据了解,今年7月,市生态环境分局收到香溪镇官塘村有人倾倒工业垃圾的信访举报件,执法人员赴现场检查后发现,举报件反映情况属实。随即,市生态环境分局联合相关部门在香溪镇派出所调阅监控视频,研判涉案驾驶员及驾驶车辆,最终锁定路某驾驶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倾倒印染污泥的嫌疑,香溪镇派出所当即传唤路某。在后续调查中,通过调查询问及当事人现场指认,确定路某在香溪镇官塘村等空地上倾倒污泥的事实。针对路某的违法行为,该局已对其进行立案查处。
该局一方面追踪溯源,确定路某倾倒污泥来自于浦江某染色厂。另一方面,该局还联系一般固废综合利用处置单位对污泥及受污染土壤代为处置,将现场凹坑内积水交由专业公司代处理,同时联系属地乡镇对倾倒点地面进一步清理覆土。
针对近年来固体废物案件,市生态环境分局始终严厉打击固体废物违法行为,坚持问题导向,对违法犯罪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同时,加强横向协作,充分利用乡镇网格员和公安机关的力量,对信访案件善于发现问题、实施精准打击。不断加强对企业的相关培训、加大宣传力度,将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及环保知识深深植入企业员工心中,守护好身边的绿水青山。